大连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自主上机违规处理规定

来源:实验仪器中心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23



 

1、各次记分在学年内累积,积分每学年开学自动清零;

 2上机者积12分(含)以上,自动取消自主上机认证资格;

 3、再次申请自主上机需手写300字以上书面材料,经本人所在学院领导或本人导师签字后送交共享平台管理办公室审查通过后存档,重新参加相关法规和仪器设备原理学习,现场操作培训,考核取得上机认证资格,积分清零,视为首次上机;

 4、实验助手违规等同于上机者违规;

 5、未尽事宜由实验仪器中心负责解释。